公司法審查第一回合 爭議條款全保留

立法院經委會昨(25)日審查公司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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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近300條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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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了7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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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有18條條文遭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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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深水區」的爭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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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如「水上飄」似的「保留」到第二輪審查。 分享 facebook 本次公司法大修牽涉領域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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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版加上立委提案共計有30版。因爭議條款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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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採兩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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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與昨天審查到下午3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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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審到第169條,第一輪尚未結束。主席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直接說,「深水區我們下次再處理」。 事實上,昨天逐條審查過程中,凡是在「深水區」的爭議條款,包括SOGO條款、因應洗錢防制的實質受益人條款、是否刪除法人董事、是否增訂共益公司專章等全都「保留」,第二輪繼續討論。預料要完成初審至少還要二到三個審查日。第一個「深水區」為SOGO條款,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蘇震清,國民黨許毓仁、廖國棟等人都有提案。整體來看,立委版的主張是,公司登記凡有偽造、變造文書,或其他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罪之情事者,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要依職權予以撤銷或廢止其登記。也就是立委要求經濟部要「硬起來」,不能被動等待檢察機關判決。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若按立委版草案修改,實務上可能會有「微罪」也遭撤銷登記之事,建議能否折衷在院版條文中加上若犯有「重大」情事再撤銷或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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