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酒醉女回家 趁機性侵判2年

台中市湯姓男子等人到銀櫃KTV飲酒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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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小雞」的女子喝下10杯啤酒之後不勝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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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湯男騎機車載她回租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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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機性侵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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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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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將他判刑3年6月,二審審理時,湯男賠償女方40萬元,被害人表示不願追究,法官從輕判刑2年,緩刑5年,並罰他24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書指出,湯男(30歲)100年4月13日深夜與友人到台中港路銀櫃KTV唱歌飲酒,「小雞」也於次日凌晨到同包廂唱歌,包廂的人逐漸離散,「小雞」飲用10杯啤酒不勝酒力。
湯男主動騎「小雞」的機車,載被害人返回西屯區租住處,見被害人酒醉無力、意識不清,心生淫念趁機性侵被害人得逞。
「小雞」隔天中午清醒,發現自己躺在床上全身赤裸,湯男未著上衣躺在她身邊,始知遭性侵,報警查獲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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