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性騷案改判罰錢 李茂生批審判長:幹嘛做這種決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官陳鴻斌騒擾女助理案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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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改判裁罰一年薪水。 記者蘇位榮/攝影 分享 facebook 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被控性騷擾女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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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遭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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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不服提起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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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8)職務法庭改判裁罰陳一年法官薪水二百多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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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法界人士議論,對此台大教授李茂生也在臉書批評他的大學同學、職務法庭審判長林文舟,「你幹嘛沒事幹,做出這種決定」。李茂生引用該判決部分內容,其中法官認為從李鴻斌因此案離職,以任職時最後月薪18萬餘元推估,迄今罰款總額已有二百多萬元,「三次言行不檢而有逾二百萬元之處罰,本庭認為其懲戒已經足夠」。對此李茂生痛批「撇除個案的考量,判決本身所具有的宣示意義難道不重要嗎?」李茂生甚至點名他的大學同學、本次作為職務法庭審判長的林文舟,語重心長道「你知不知道,如果教授對學生做出同樣的事情,而該校的性平會秉公處理的話,結果會怎樣嗎?你幹嘛沒事幹,做出這種決定」,甚至表示這種判決還會讓兩人的大學同學、司法院院長許宗力相當難堪。許多網友也認為這份判決相當荒謬,並揶揄「考績拿甲也可以當作判斷理由?我小學買紅十字會郵票是不是也可以」、「官官相護罷了,大家都看得懂呀」、「屢次性騷擾被懲戒後,只要對被害人說,好啦幫你介紹對象,就可以提起再審獲得輕判哦!(筆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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