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能為善不欲人知

華碩重視CSR,

便宜網站

,旗下華碩文教基金會組織國際志工團,

自然排序

,每年皆前往海外偏鄉,

主機代管

,進行縮短數位落差服務。 圖/華碩提供 分享 facebook 今年八月公司法在很多方面,

虛擬主機租賃

,作了相當大幅度的變動,

關鍵字如何操作

,其中之一係在公司法第一條第II項新增規定:「公司經營業務,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近年來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學術研究,漸漸地把企業社會責任視為公司的策略性工具,希望對公司未來的獲利有幫助。這裡就產生一個重要的實務問題:企業應該如何盡企業社會責任,才能讓企業與社會共好?企業的經理人受股東之託經營企業,無非是希望公司能夠賺錢,但在經營企業獲利的過程當中,能將一部分的獲利回饋社會,與社會共享。在理想情況下,也希望企業因為做好事,來年獲利能夠更好,以便更有能力去做更多的好事。 為達到這樣的目標,企業盡企業社會責任時有兩個重點:一、企業所做的好事,應該與企業的核心能力有關。理論上,企業對其本業最熟悉,如果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能夠與核心能力相結合,則企業越能夠將企業社會責任活動做得更有效率與效果。亦即,企業在企業社會責任活動所花的每一分錢,都能達到最大功用。二、企業做好事不能「為善不欲人知」。企業不像個人,可以為善不欲人知。企業經理人受股東所託經營企業,在做好事之餘,如果能夠獲得回饋,那是最好。舉例來說:DHL Express國際快遞公司在南亞大海嘯期間,免費擔任運輸救難物資工作,這個工作與其核心能力相結合,做起來相對比較得心應手,且該公司在做好事之餘,也會讓消費者與投資人對該公司的物流專業印象更為深刻。又如華碩電腦推動「縮短全球數位落差」,由華碩文教基金會開辦「國際志工團」,前往印尼、泰國、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藉由捐贈電腦並提供電腦與資訊課程教學,協助偏鄉學校及地區提升數位資訊水準,縮小與城市的數位落差。如果這些公司所做的好事是捐款,那就與其他大部分企業沒什麼不同,消費者與投資人也因此比較難記住這些公司所做的好事。再者,企業應該將所做的好事,列在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中,並積極參與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獎項,如果有得獎也應透過傳播媒體讓大眾知道。如此一來,消費者也比較會去使用其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投資人也比較會去買公司股票,也會給同儕公司不得不跟進做更多好事的壓力。如此一來,公司獲利變好,股價變高。不僅社會因為企業做好事而蒙受其利益,企業股東也會因為股價上漲而獲得好處,而經理人就越有動機去做更多好事,也促使更多公司一起來做好事,形成「善的循環」,企業與社會也因此得以共好。,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