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法 海外遇害領扶助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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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林芷瀅、朱立婕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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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我國國民在海外就業、求學、觀光等若不幸遭故意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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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可獲得廿萬元的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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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至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九日之後都可請領。
此法若經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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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兩位留日受害女學生林芷瀅、朱立婕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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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可請領扶助金。
今年初我國兩位女學生在日本遭到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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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依據現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中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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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民在外國因為犯罪受害不能請領犯罪被害人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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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司法保護的死角,因此朝野多名立委就提案修法,將相關的案件,納入請領補償範圍。
同案中也新增,外館必須主動協助受害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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