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散布謠言裁罰 須影響「公眾安寧」

法官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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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不實言論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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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足以影響「公眾安寧」。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全國今年因網路不實言論而裁罰的案件至少已十件,

客製化網頁

,使用的網路平台有批踢踢、臉書和Line等常見網路平台,

系統建置

,被裁罰的金額大約都在兩千到三千元不等,

關鍵字如何操作

,散布的謠言五花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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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擄童、性騷擾和銀行被搶等,一名專門負責社維法裁定的法官指出,關鍵就在是否足以影響「公眾安寧」,否則謠言沒造成影響,法官也可能裁定不罰。新北市陳姓女子六月在臉書社團「孕婦交流區」,散布「板橋公園一個小孩被偷偷抱走,媽媽哭著跑來問計程車司機有沒有看到他小孩…有看到小孩被兩個阿姨抱走,衣服還被換掉了」等語,新北地院認定散布不實謠言,影響公共安寧,裁罰三千元。 簡姓女子在社群網站D-card匿名貼文,聲稱「在土城區頂埔捷運站二號出口旁草叢,遭陌生男子拉進草叢,在我臉上狂親…」等語,後來發現並無其事,也被法院裁罰兩千元。不過,今年七月十一日,瑪莉亞颱風襲台,新竹市宣布停班停課,但當天一早,李姓男子卻散布「早上十時宣布今日下午一時起照常上班及上課」等假消息,被警方移送裁罰,法官卻認為,李依當天雨量預估,雖引發討論卻沒造成恐慌,不罰。法官指,散布謠言案件,第一步就是查證「是否為謠言」,第二是否「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比如是否跟重大公益、當地治安狀況有關,要達到一定注意程度,才有可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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