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殉職/要人就給人?但警校今年大減招…

內政部長徐國勇與警政署長陳家欽宣布將採購250把電擊槍作為鐵警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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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10月將增加260員警力到鐵警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李承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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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廿五歲不到的年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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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己的生命擋下了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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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嫌說「我是有計畫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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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呢?會有更多人死傷嗎?總統蔡英文為表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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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令「要錢給錢,要人給人」,行政院長蘇貞昌也馬上回應鐵路警察十月將從六百人再增二六○名,內政部長徐國勇亦表示會立刻採購電擊槍作為鐵路警察執勤裝備。 剎那間似乎撥雲見日,人錢都有了,然而卻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拆東牆補西牆,只是治標不治本!從人力資源管理而言,各單位員警預算員額早已編定,豈能說增加便增加?突然增加之人事費用,錢從何來?此外,鐵路警察員額增加,是否代表要減少其他警察單位員額?則萬一該遭減少單位因警力不足,發生狀況,責任又該誰負?尤其重重打臉蔡總統此一命令的是,今年警察專科學校預計招生七百八十人,較去年大幅減少一五四四人,類此「補牆」作為爾後將因無人可補,更加窘態畢露。根本之計在重新估算全國各警察單位編制員額,增加警校招生人數及容訓量,滿足各單位警力需求,使員警勤務回歸正常化,減少危勞服勤,以保障員警執勤安全與健康。至於電擊槍(棒)等警勤裝備,既認確有必要宜列為全國警察應勤裝備,豈能任由各縣市政府限於預算,對裝備有錢多買無錢少買,甚至不買!台灣面積狹小,跨域犯罪流動快速,警政早該實施一元化,不論員額、經費、裝備等,統由中央負責編定、律定,庶幾方能真正落實蔡總統「要錢給錢,要人給人」指示,以免遭譏為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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