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孝清3月間多次持開山刀恐嚇、傷害租屋處附近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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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擔心他遲早惹出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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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前解約並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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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被他追砍29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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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陳7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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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人案則另判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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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高院今續行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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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改口、否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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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說不是主動挑事而是「自衛」。辯護律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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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頭部只有5公分的切割傷,如真的要取命,不會砍這麼多刀,顯見陳「有控制力道」。陳孝清今開庭時,面前的一張白紙上寫著「皇上朱元璋」,並附註「此簽名不可複製」。 陳(34歲)有毒品前科,曾被台北地院判刑3月確定,但檢察總長替他提非常上訴,後來改判刑2月定讞,2015年8月執行完畢。今年3月9日因為與路人擦撞就狠揍對方2拳,挨告傷害,3月17日在小吃店用餐又因為鄰桌客人多瞄他幾眼就亮刀,並用刀背打傷對方,2起事件都鬧進警局。3月28日,陳因為一再惹事生非又積欠房租,房東登門表明不願續租,要他給個搬遷日期。但房東一上門,陳就拿開山刀朝房東頭部、手部、肩部密集砍擊多刀,並以台語罵「催三小,我要給你死」等語。房東負傷逃離至陽台,陳追趕、朝他胸口、腹部揮刺數刀,還用腳將房東踹踢至樓梯間。房東向路旁民眾求救,他共被砍了29刀。一審認為,陳孝清智識思慮正常,竟因與兩路人碰撞就傷害兩人,而房東討房租、要他搬遷也換來追殺,術後仍有多處傷勢難以回復,應懲儆。高院上回開庭時,指定公設辯護人幫陳孝清辯護,但陳卻嫌棄,並表示已改向法扶基金會聲請了一名「專業的女律師」。今天開庭時,陳改稱自己是正當防衛,是告訴人先侵害他才會動手。法官質疑,陳一審時坦承犯行,地院也是依此來量刑,二審卻改口?女律師說,房東門一打開,陳孝清就無預警砍下,而這把開山刀又很重,房東的頭卻只有5公分的切割傷,可見陳有在控制力量,沒有殺人犯意;而這廿多刀都是砍在手、背等部位,「簡單縫合即可」,陳的目的是嚇走房東。「只是頭部創傷及皮下血腫」,女律師數度以「有控制力道」替陳辯護,並主張即使是一審時傳過的證人在警察局所做的筆錄,也只是傳聞證據。公訴檢察官聲請傳遭砍殺的房東作證,女律師這時卻反而說「在警察局、偵查、一審時傳過,沒必要傳喚」,但法官認為房東僅說「用手去擋」,沒說砍哪兒,應有必要釐清。高院定明年1月23日開庭,屆時將傳3名告訴人作證。房客陳孝清拿開山刀砍房東29刀,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但辯護律師主張陳有控制力道,目的只是想「嚇走房東」,無殺人之意。記者王宏舜/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