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椒粉被加入工業用碳酸鎂,
食品泡殼
,業者無罪引發討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毒胡椒粉案因一、二審法官認為只適用行政罰獲判無罪,
保健禮盒
,最高法院受限速審法維持無罪判決。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孕婦保養推薦
,最高法院認定「食品添加物要以人能食用」為原則,
大里新式紋繡課程
,撤銷原判決,
嘉義美甲教學
,但受限於非常上訴結果不能對被告不利,
大甲美睫教學
,業者仍無罪確定。不過,
產後調養
,最高法院對於食安案件宣示的重要法律見解,
咖啡豆烘培
,將對日後相關案件發生影響。 檢察總長江惠民昨表示,樂見最高法院對錯誤判決予以撤銷,一槌定音發揮統一見解之功能,符合人民的期待。台中市誼興公司老闆林中柱向化工公司購入工業用碳酸鎂,販賣給彰化縣謝姓堂兄弟,添加入「佛祖」、「彌勒佛」等牌胡椒粉,透過通路賣給一般消費者、小吃店、攤商;四年前,彰化縣衛生局檢驗出含砷(砒霜)超標,三人都被檢方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一、二審法官均認為,本案只需處行政罰,判業者無罪。檢察官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人民健康權是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食安法立法目的是維護國人健康,食品、食品添加物是以「可供人食用者」為限,不可以讓人吃的「豈能當添加物」,但礙於速審法規定,合議庭雖不認同無罪判決,但只能駁回檢方上訴,無法改判有罪。檢方為建立食安案件的法律明確原則,檢察總長江惠民特別為本案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評議認為,食品添加物要以人能食用為原則,此具有法律原則重要性,昨天判決撤銷一、二審的判決理由,但撤銷效力不及於被告,林中柱、謝仁貴及謝明吉仍維持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