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新光公主侵犯隱私權 律師判賠35萬

新光金控公主吳欣盈(左)為自己被侵犯隱私權提告求償。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路 分享 facebook 新光金控公主、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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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丈夫、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委任的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劉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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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徵信社在她座車裝設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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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她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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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告求償六千萬元。台北地院認定劉故意不法侵害吳女隱私權且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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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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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劉與國際通商應連帶賠償卅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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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法官指出,劉宗欣受林知延委託,責由徵信業者進行跟拍並在吳欣盈長期使用的汽車上裝設GPS,已屬於不法侵害吳隱私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法院審酌劉宗欣身為知名的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在執行合夥事務而故意不法侵害吳的隱私權並不法蒐集、處理、利用吳的個資,事務所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法官審酌兩人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劉的加害情形對吳欣盈造成的影響等,判賠卅五萬元。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是全球知名的Baker and McKenzie在台灣成員,也是國內知名的大型律師事務所之一,曾負責不少國內外企業糾紛、併購等案件,此次因處理吳欣盈與林知延夫妻間糾紛遭告,引起不少話題。刑事部分,檢方依妨害秘密罪起訴林與劉宗欣、二名徵信社業者,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林取得老婆的行程資訊,都是公開性質,去年判四人無罪。目前上訴高院中。刑事判決指出,GPS沒有錄音功能,吳欣盈被錄到的行程並非不公開活動,也沒有要遮蔽的意思;吳女行蹤雖被掌握、但徵信業者拍到她在飯店走廊、在對外營業公司的透明玻璃門內、坐在計程車內,都不算是隱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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