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前8天取消國外旅遊 要賠4萬多

桃園胡姓男子2年多前和2名親友報名參加帛硫5日自由行套裝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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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了1萬5千元訂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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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發日前8天突取消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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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獅除沒收訂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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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向他求償已支付的代訂飯店等費用4萬餘元。法院審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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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男聲稱是因兒子突然生病才臨取消行程,但已在出發前8天通知旅行社,應該無害旅行社權益,他以經常出國旅遊,有些在3天前取消均不需給付費用,且訂金被沒收已足夠彌補旅行社損失,主張不必再賠。 法官查出旅行社確實向國外預訂3人旅遊時住宿的飯店和餐飲,支出5萬餘元,以胡男的旅遊行程為國外海島旅遊,旅行社必須預訂4晚住宿飯店、餐食和各種戲水行程,所需成本不會因取消而完全減免,且距旅遊行程開始的時間越近,越難臨時尋覓客人,旅行社求償「代辦費」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法官以5萬餘元代辦費用占旅遊總費用26%,與交通部觀光局公布的旅遊活動開始前第2日至第20日內取消,應賠償旅遊費用30%相當,扣除訂金後,判胡應賠償4 萬餘元。桃園市胡姓男子在遊遊前8天取消行程,結果訂金被沒收,還要賠4萬餘元代辦費。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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