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今天凌晨的反核群眾占領忠孝西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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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驚心動魄的是反核媽媽們抱著幼兒死守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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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察噴水驅離時仍不肯離去的畫面。很多人為此心情沈重。為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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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親手置孩子於此險境?
反核媽媽既然以「下一代安全」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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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就拖著孩子一起賭命嗎?這和自己尋死還要強迫孩子一同燒炭的人有何不同?
又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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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並不是真的連命都不要了,而是想試試看:孩子當前,警察你敢動我嗎?故有媒體以「幼兒當盾牌」為標題描述此一場景。果真如此,這些父母就更令人不可理解了。反核縱然是一種信仰,把孩子當成工具的手段就可因此正當化嗎?
如果有幼兒被職業集團帶到街頭行乞,當作博取人們同情心的道具;或有童星被爸媽帶著四處接通告,熬夜工作超齡表演;多數人會對這種父母的行徑不以為然。把不具行為能力、不具自主意志的孩子當成工具,危害其身心利益,姑且不論兒少福利法如何規定了,就算在一般的人情事理層面,也會讓人質疑作父母的有違親職。
不管是家貧之其情可憫,或父母不當動機之其心可鄙,總之當今的人權概念,正因為兒童沒有自主能力,應受特別保護。此一人權標準應是普世價值,對貪錢的父母、反核的父母,都應一體適用吧?如果把幼兒當搖錢樹,以致危害其身心福利,於情理法不容;那麼,把幼兒當「盾牌」,或者以懷抱幼兒來向警察宣言作態,就比較「高尚」,比較理直氣壯嗎?
反核挺核,本來是利弊得失的選擇。林義雄所謂「不是電不電,而是命不命」,的確非常能打動人心,以此號召信眾,有越來越強的實力在公投戰場上較量民意。此乃合理的民主程序。
只不過,今之反核運動走向以「道德性」為標榜:林義雄的禁食不但展示個人赴死決心,還附帶著「掌權者殺我」之言;反核媽媽不但自己無視警察的驅離警示,還抱著孩子展現「我們一起拚命」。以個人信念去熱忱傳教是一回事,以包括孩子的生命去脅迫他人是另一回事。標榜高道德者,不更應以誠實為道德的底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