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加班費、冒犯女同事 法官行為不檢被免職 改行當律師

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被監院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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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前法官陳梅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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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飲宴、應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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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申報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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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遭檢舉和部屬餐敘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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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女職員出言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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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法庭昨天判陳梅欽免除法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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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陳梅欽二○○○年三月起擔任士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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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八月十一日辭職後轉任律師。依職務法庭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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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仍可當律師。 職務法庭認為,「審判獨立」是要確保人民受有公正、公平的審判,不是法官的特權,是法官的責任與義務,司法行政盡力提供法官獨立審判的客觀環境。基於審判工作獨立性和本質特殊性的需求,法官上、下班雖不用簽到,但不代表法官可以任意不上班,更不得在上班、加班時段到「顯不適當」的場所。陳梅欽到外頭喝酒,卻申報加班費,一再為之,職務法庭認為他辜負制度善意,嚴重損害法官的尊嚴和形象,也讓人民對法官是「誠實、正直,會公平、公正審判」職務信任生疑,情節重大。陳以言詞騷擾女部屬,也凸顯他有利用權勢意味,無性平意識。職務法庭認為,法官、檢察官所應遵守的職業倫理規範要求,遠比一般公務員高,考量陳梅欽二○○五年間就因網路交友有行為不檢情況,考績列丙等,判他免除法官職務。但本案的具體事實和一般公務員倫理規範要求標準相比,還未達要剝奪公務員資格程度,因此未處以「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最重懲罰。陳梅欽被控在去年一月和五月間,下班後應酬不斷,但卻以事後或事前申報方式,向士院申報加班,詐領加班費。此外,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下班後陳宴請部屬,卻對在場的兩名女職員大談「事業線」,並誇讚其中一女「妳的『事業線』也不錯」。陳還解開上衣鈕扣,展現自己上胸肌,並要求在場的人要喝酒、打通關。監院認為陳利用權勢,也沒有性別平等意識,更不尊重女性,他的行為冒犯在場人,還讓其中一名女職員隔天無法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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