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修法 禁酒類置入性行銷

國內廠商推出許多含果汁酒精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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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找偶像藝人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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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偶像劇中置入性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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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酒精飲料「年輕、活力」形象。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天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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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修法要求財政部訂定酒精飲料的「廣告或促銷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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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取締「鼓勵飲酒」的廣告或節目。
王育敏秀出多款在超商、大賣場購買的氣泡酒、雞尾酒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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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日本、德國進口,還有國產水果啤酒。王育敏說,這些飲料包裝強調「含果汁」,令人有酒精濃度低的錯覺,導致青少年不易分辨是酒還是飲料;有些賣場甚至將酒類與果汁、汽水一起陳列販賣,魚目混珠。
王育敏說,現行「菸酒管理法」對酒類廣告的規範,僅「不得鼓勵或提倡飲酒」,文字過於抽象,主管機關難以認定、業者也不遵守。她將提案修正「菸酒管理法」,要求財政部訂定「酒之廣告或促銷管理辦法」,終結目前酒類廣告及促銷的亂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內容事務處副處長簡旭徵表示,酒類廣告和置入性行銷目前的確沒有專法可管,但近期將研議制定針對酒類的管制辦法,規範酒商廣告行為。
菸酒管理法明定青少年不得購買、引用酒精,但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調查,每四名少年就有一名曾喝過酒,王育敏表示,通路業者把關過於鬆散,恐影響兒少的神經發育和智力發展。
因此,王育敏表示,將修法要求通路商設置「酒類販賣專區」,將酒類與其他商品明確分隔,店家售出前,需確認購買者是否年滿二十歲。
為保護未成年人,王育敏的修法草案中也明定,酒類包裝上應標示「未成年不得飲酒」警語。而警語和酒精成分含量,也應使用與底色對比的顏色,以利消費者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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