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政府「能源偏食」 何不歸零思考

趕在農曆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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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先後拍板兩項攸關台灣未來的能源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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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上調今年度離岸風電躉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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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度電是5.516元;第二是因應去年底「以核養綠」等能源公投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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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歷經兩個多月的歸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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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決定讓現有核電廠不延役、不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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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台灣自然廢核。這兩項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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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獨立事件,其實互為表裡,也一併佐證了經濟部未說出口的弦外之音,就是要堅定不移地推動2025年非核家園。但是,當一道深具理想性的政策,開始質變為一道只有時程、可不計代價的政策鐵律,由此發生的各種荒謬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這兩起事件的荒謬之處,首先是,政府一再陳述新版離岸風電費率,之所以比原預告的費率高,原因包括了台灣海床、海象特殊,自然墊高風電商的建造成本,再者是風電商承諾會協助台灣發展本土風電產業鏈。前者說法尚且合理,但是要全民買單包含支援國產化的電費,就讓人匪夷所思了。政府推動國產化是好事,但是這筆錢,應當從政府的科技預算或是產業發展經費來支付,它不是稅費捐,不應算在電費裡。若他日國產化成功,全民固然可喜,但若未成,這些年多支付的電費,政府會退費嗎?第二個荒謬是,去年「以核養綠」公投在九合一大選中,獲得了近590萬張同意票,在公投過後,政府雖然在形式上,符合公投法規定,廢除了以核養綠公投主文上提到的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條文,但是在精神上,政府還是刻意忽視了公投理由書上提到的,應保留大眾選擇能源的權力。政府鑽法律漏洞,雖然可怪罪台灣的公投法訂得不夠周延,但是即便英國國會面對脫歐公投,這般對國會沒有法律拘束力的諮詢性公投,也不敢忽略。台灣政府竟然堂而皇之地鑽法律漏洞,也算民主國家中的奇觀了。第三個荒謬,也可從經濟部排除核能做為未來能源選項的說法看出。經濟部強調,已因應公投結果歸零思考,但是評估後認為,不論是核能延役或重啟,都將面臨重重困難。這些困難包括了,延役申請過期、核四重啟總期程預估要六到七年、核廢料無處去、地方民意不支持等等。如是說法,更讓人驚覺,保留核電做為發電選項,其實是有路徑可走,只是政府認為過程太困難。當2025年非核家園,從執政者選前的信念、政見,變成了選後的政策,乃至於面對民間不同意見質疑,政府為求辯護,讓它成為了一道不容挑戰的政策鐵律時,台灣未來可用的能源選項,就只剩下官方所言的,核電不可取,燃煤處處受限,唯有綠能、天然氣方能成為未來供電主力。政策缺乏彈性、想像,民眾擔心的電價上漲,工商業界憂慮的供電不穩定,政府如何保證不發生?而台灣的能源政策,在政府的「能源偏食」下,只能建立在狹隘的幾個能源選項與配比上,又豈是台灣之福?政府此刻真正需要做的歸零思考,不是死守2025年一定要達成非核家園的時程表,況且這項時程,已隨著「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因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廢除而自然解套。政府應當要做的事情是,中性地看待核能,藉由合理的能源配比,兼顧電價與供電穩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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