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于婦不滿87歲禹姓老翁違反結婚協議,
,在她車禍受傷後未照顧她,
,請求離婚並要求禹男給付120萬元,
,但禹男稱婚後于婦未煮飯、也未幫他洗衣服,
,法官查出兩人婚後對於金錢的處理互不信任,
,雙方互相指責,
,夫妻情分蕩然無存,
,兩人都有過失,判准予離婚,駁回于婦請求贍養費。,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