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個死囚日子…鄭性澤:失去的青春怎麼賠償

鄭性澤(中)被控槍殺刑警蘇憲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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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改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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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請求冤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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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昨開庭審理。 記者白錫鏗/攝影 分享 facebook 男子鄭性澤被控槍殺刑警蘇憲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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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再審改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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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請求兩千一百六十萬元冤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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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邁的鄭母首度出庭作證「探監看到兒子鼻青臉腫、眼睛掛黑輪。」鄭性澤則說「失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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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賠償?」律師說鄭是被屈打成招,被警方刑求自白,要求依法定最高金額,每天五千元賠償;鄭共被關四千三百二十一天,應賠償二千一百六十萬元。 台中高分院法官陳葳昨天下午開庭,鄭的年邁母親作證說,探監時看到兒子鼻青臉腫、眼睛掛黑輪、臉都歪了,她相當「嘸甘、嘸甘」,兒子被判死刑後,獄方希望能器官捐贈,鄭母「嘸甘,不答應、不簽」,她相信兒子的清白,請議員、立委幫忙。鄭母說,不相信兒子會做出這種事,請多位律師為兒子辯護,即使被判死刑定讞後,她仍借錢請律師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律師費花了上百萬元。鄭性澤說:「我被刑求,喊冤沒人理,被判死刑確定,那種日子很痛苦,被判死刑後,戴著三公斤腳鐐,無法下工場,過著非人生活,那段日子有不少死囚被槍決;每當聽到地面傳來拖著腳鐐聲,心驚膽跳,都以為是輪到自己,家人來探監,都會以為是最後一次」。鄭性澤強調,冤獄造成感情穩定的女友離去,至親伯伯舅舅死亡無法奔喪,弟妹結婚未參加婚禮,失去的青春怎麼彌補,被關的十多年已經死掉,怎麼彌補回來。律師邱顯智等人說,鄭性澤在案發前,除在夜市擺攤、也在遊樂區外包餐廳,每月賺五萬餘元,他是家中的長子,賺錢提供家計,弟妹的學費,本有一名感情穩定的女友,但因冤獄改變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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