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仁賢涉嫌縱火燒死父母,帶路峰會揭幕 替全球找路,造成六命五傷慘劇。 記者王宏舜/攝影 分享 facebook 男子翁仁賢縱火造成父母等六死五傷,選舉站台? 公平會、NCC不得參加輔選,一審遭判死刑;高等法院昨傳他大姊、二姊與遭火紋身的四哥翁仁平作證。頭臉多處燒傷的翁仁平說,水流觴/請勿搖晃,火災時父母都在屋裡,四方簽MOU 花蓮林田山開展,他想衝進火場營救,但家裡都爆炸了,他自己摔倒受傷;聽到翁仁平的描述,一旁的姊姊不停拭淚。五十一歲的翁仁賢,在去年除夕夜,向圍爐的親人潑油縱火,造成父母等人六死五傷;他落網表示,因父母偏心才縱火。大姊翁麗珠說,從小也吃很多苦,挑水、挑糞在農家是理所當然,她已經六十多歲了,律師卻一直問她四十幾年前的事,她很不解。二姊翁麗芳也回應律師「什麼叫做衝突?鄉下的家很大,講話必須大聲講,這叫衝突嗎?這樣就可以殺人放火?」翁仁賢律師主張,桃園療養院鑑定翁的「自戀型人格特質」使他自恃才能,過度誇大自身成就,認為自己長期為家庭付出卻無法得到相對應的肯定、尊重與回饋;大哥翁仁焜則怒道「一定要維持死刑」。翁仁焜說,父母疼愛么弟一輩子,卻在圍爐時被燒死,根本沒想到是翁仁賢要將他們「一網打盡」。翁被媒體問到「是不是欠家人一個道歉?」他冷語說「想太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