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25歲、體型壯碩的范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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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網路聊天室認識14歲少男,
FB粉絲團經營
,去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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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男蹺家逃學與范女鬼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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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帶他四處行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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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投宿汽車旅館,6天內發生8次性交及猥褻行為。新竹地院昨天依強制猥褻罪判范女2個月徒刑,性交部分判10個月,緩刑2年。
法院審理時,范女認罪,少男也為乾姊求情,表示願意原諒,法官才同意給范女緩刑自新機會。
范女體重逾80公斤,沒正當工作,感情上偏好嫩男,去年7月透過臉書聊天室,認識小她11歲、讀國二的少男。兩人以姊弟相稱,范女對少男產生好感,少男蹺家逃學與范女廝混。
范女帶少男四處行竊,同行還有另名少女及少男,4人投宿新竹市多家賓館、旅社,吃喝玩樂全由范女埋單。投宿旅社期間,范女與少男6天內7次性交、1次猥褻。
他們因偷竊失風被逮,少年觀護所人員與少男訪談時,少男吐露初夜被范女奪去。
范女坦承提供金錢給少男,表示發生性行為是你情我願,給錢是因少男沒錢可用,這不是性交易。
少男說,范女沒說發生性行為就給錢,但他認為,只要和范女「嘿咻」就可以獲得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