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 張盛和:不影響彰銀未來董事席次

圖/聯合晚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台新金與財政部為爭奪彰銀經營權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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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向台北地方法院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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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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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審宣判結果初步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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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有部分贏、部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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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影響彰銀未來董事席次。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財政部在台新金仍屬彰化銀行最大股東之期間內,不得妨礙台新金指派之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數之董事席次」為內容的契約關係存在。張盛和表示,必須看判決書內容,但若以法院訴訟費用來看,財政部僅須負擔八分一,台新金分攤八分之七,從這個角度看,台新負擔的費用較多。另外法院也駁回台新要求財政部賠償165億元,以及3席董事也不用歸還給台新金,初判,財政部仍部分勝訴。至於是否會影響彰銀未來董事席次?張盛和回說,應該不會;法院判定台新金仍是彰銀最大股東的契約存在,明年彰銀改選董事需要歸還給台新金?張盛和表示,到時非他所主政,由新部長許虞哲決定。台新金在2005年10月以最高價每股26.12元取得彰銀當時22.55%的股權,成為彰銀最大股東。台新金主張當年是經過公開競標,以最高價取得彰銀股權,同時也取得「得標人取得彰銀過半數董監」的承諾,財政部應履行這項承諾,但財政部在2014年彰銀董監改選時,一舉取得彰銀過半席次,導致台新金失去經營權,台新金因而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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