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佑最快今停職 12萬月薪剩1.6萬

檢察官林俊佑因懷疑女兒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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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幼兒園私審掀波。 記者徐庭揚/攝影 分享 facebook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因懷疑女兒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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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幼兒園私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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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遭法務部停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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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佑原本月薪約十二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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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期間的薪水約一萬六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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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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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以最速件方式發函給監察院及花蓮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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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今天就會收到,停職令在文到即生效。司法官五十期結業的林俊佑擔任檢察官六年多,目前為實任檢察官,本俸加上八萬元的司法專業加給、加班費等,每個月薪水本來可領約十二萬元;停職期間專業加給和職務加給均停發,只可領取本俸三萬三千多元的一半,等於剩下一萬六千多元。 林俊佑昨天一度傳出要調澎湖地檢署時,被質疑調往澎湖後,可領一級離島加給,等於每個月還加薪七千七百元,加上澎檢包括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及三名檢察官,總共只有五人,至少每兩天輪一次內、外勤,約可再加領半個月值班費用,每月薪水至少可多領兩萬元。在停職期間,林俊佑不可執行檢察官職務,除非主動請辭,否則也不能轉任律師;未來監察院調查後,若決議對他彈劾、送職務法庭,還要看職務法庭最後作出的判決結果;最重是撤銷他的公務員資格,另外也可能就他的檢察官身分作出撤職、免職、罰俸、申誡等處分,如果最後結果只是罰俸或申誡,未來他可復職、薪水仍可恢復。花蓮地檢署表示,尊重法務部對林的懲處,林俊佑遭停職後,除薪水大減,連原本位於花蓮地檢署的辦公室也無法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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