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購物被誤導 訂單可無條件解約

一名新北市民因業者電話促銷,

台中補財庫

,誤信某知名企業也採購一套近9萬元語文教材,

室內降溫

,事後認為受騙且價格太貴想退貨,

室內裝修

,向市府消保官申訴。消保官發現業者電話促銷語意,

高血壓飲食

,以模糊的說法誤導消費者,

竹蓆床墊

,依消保法及公平法可無條件解約,

高低肩

,特別提醒民眾注意。
消保官李大鵬說,

商業攝影

,電話行銷屬於「訪問買賣」,除了消保法規定消費者訂購有7天猶豫期可在期間無條件解約,企業經營者若以簡略話語導致消費者誤解而發生契約爭議,須嚴格採取有利消費者的解釋,由業者完全負契約義務與責任。
他說,一位母親為小孩買語文教材,看到某文化公司在電視的廣告而去電詢問,因聽到一段「上個月底承辦一個專案,是某某集團跟公司受理團體報名的專案」,認為該知名集團內部都使用該教材教育員工,因此花8.9萬元訂購教材。
不過消費者後來發現該知名集團並未採購該教材,而是文化公司提到該知名集團提供員工特惠方案,而且售價比其他廠商貴1萬多元,因此向該文化公司交涉要求退貨未果,並向市府申訴;經李大鵬協調、調錄音帶了解,業者同意「破例」降價,但須退回部分附贈教材。
李大鵬說,部分企業經營者常利用電話行銷,故意以簡略話語內容造成消費者聆聽時誤解而訂購,已違反消保法及公平交易法。他已勒令該公司改善,否則可依消保法處6萬至150萬元罰鍰,或依公平交易法處5萬到2500萬元罰鍰。,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