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作證翻供 偽證罪吃上牢飯

去年九合一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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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區賄選案多達千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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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賄選「重災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總統大選投票日不到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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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賄選、賭盤傳聞不斷。去年九合一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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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檢方偵查起訴的賄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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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樁腳、民眾到法庭作證時總以各種理由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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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吃上偽證罪官司。偽證罪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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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篤定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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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呼籲民眾千萬不要為了保候選人而賠上自己吃牢飯。去年九合一選舉,嘉義地區賄選案多達千餘件,是賄選「重災區」,其中嘉義縣梅山鄉廖姓、蘇姓男子替許姓鄉代候選人買票,檢方偵訊時兩人認罪,獲緩起訴處分。 但案件到了法院,兩人以證人身分出庭,卻以「自發性行為」、「欠人情」等理由翻供,被檢察官以偽證罪重新起訴、測謊,法院最終分判十月、八月徒刑。嘉義市前副議長郭明賓賄選是指標案件,有三名樁腳涉嫌做偽證,李姓律師還假扮檢察官模擬演練,指導如何改供詞,三名樁腳最後皆依偽證罪判刑二到四月;法官以李身為律師,知法犯法,妨害司法偵查,也依幫助偽證判刑三月。另有四名義竹鄉選民,收受黃姓鄉長候選人樁腳賄款,檢警訊問都認罪,處分緩起訴。同樣到了法庭翻供,以「警察恐嚇」、「報復」、「自己拿錢買票」等理由,企圖幫樁腳脫罪,全數被檢方撤銷緩起訴,依偽證罪嫌起訴。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說,許多民眾不知偽證罪是七年以下重罪,既使判刑六個月以下也不可易科罰金,幾乎一定要入監服刑,過去經驗僅少數人易服社會勞動役,「別為了幫賄選者賠上自己。」一名地方樁腳說,地方候選人和樁腳、選民關係不是買票那麼簡單,許多平常就有生意往來或幫忙「喬事情」,基於情誼和共同利益才會幫忙脫罪;只是很多人以為翻供只是說謊,不知偽證罪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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