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3大殺手 家事法官:婆婆、小孩、外遇

家事法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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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夫妻吵架、離婚原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清官難斷家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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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專替人斷家務事」,家事法官每天處理數以百計離婚案件,對婚姻體認也更深一層。法官指出,「兩人沒有愛,什麼都是問題」,雞毛蒜皮小事也能是離婚主因,多年審理家事案件的法官分析直指:「婆婆、小孩、外遇是婚姻三大殺手」。一名家事法官說,家事婚姻案件多發生在家庭,有隱蔽性,舉證變得困難,法官還得承受雙方負面情緒,鮮少法官願意接手。他說,擔任家事法官耐心不可少,離婚官司的當事人到法庭通常滿腹委屈,常有哭、鬧、互罵、摔門等激動場面,曾有人當庭丟摔六法全書。法官經常成為發洩對象,被當事人認為帶有偏見或偏袒對方,庭後立即陳情,法院最常被投訴就是家事庭,「吃力不討好」。有七年經驗的家事法官指出,「婆婆、小孩、外遇是婚姻三大殺手」。婚後婆媳問題浮現,小孩出生後生活方式改變,對方外遇對家庭冷漠,都是夫妻吵架、離婚原因。他說,有丈夫寒風中等妻子兩小時不喊苦,但也有丈夫因妻子「鍋子刷不乾淨」訴請離婚,讓他深刻體認「沒有愛什麼都是問題」。問及維繫婚姻關鍵,有十八年經驗家事法官說,現今法律常把夫妻視為一體,如夫妻間贈與不課稅、遺產配偶優先繼承等,個性不同兩人要結合,維繫婚姻關鍵在於溝通、包容,「先去除一半自己,才能容納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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