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居民在台有勞保、年金 可不納大陸社保

大陸社保明年元旦起納保港澳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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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雙重參保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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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會計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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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港澳台參加當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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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在大陸參加養老和失業保險。人社部2日公告「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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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台灣居民,將可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但這麼一來,台灣居民也將面臨兩地雙重參保,凱博會計師事務所指出,為了避免負擔增加,可以依據辦法的例外安排,不在大陸參保。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已在香港、澳門、台灣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大陸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因此已參加台灣勞工保險的被保險人,檢具參保資料等證明檔,或是未參加勞保、但有國民年金保險的,可以提出不在大陸納社保。專家指出,台胞未來納入大陸社保,在就業部分,在依法登記的事業單位應參加社保;而在大陸就業併辦理居住證,可以選擇職工養老和醫療險兩險參保;至於已達法定退休後,可以選擇城鄉醫療險參保。而對為就業但在大陸居住,並領有居住證的台胞,和就讀的台生來說,可以選擇參保城鄉養老和醫療險,保障生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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