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談戀愛真詐財 愛情騙子吃官司

顏姓男子在家幫忙務農,

FB粉絲團經營

,去年3月間藉機向被害女子搭訕,

專業網頁設計

,謊稱自己是香港知名大飯店小開,

網頁設計

,還在台北經營銀樓,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兩人透過臉書通訊成為男女朋友後,

網路行銷達人

,佯稱可幫她養刷卡額度,

FB粉絲團經營

,3天內接連購買手機、手表、衣服、項鍊及戒指共11萬餘元,

行銷達人

,卻未返還刷卡費用避不見面,橋地頭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顏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說,顏男(26歲)在家中幫忙務農,去年3月17日,他在台北市國泰綜合醫院旁藉機搭訕女被害人,自稱是香港知名大飯店小開、在台北經營銀樓,雙方相談甚歡交換臉書帳號後,同日晚間透過臉書通訊成為男女朋友。顏男被控於3月18、19、20日,利用女被害人基於情感信任,佯稱可幫女子養刷卡額度,先後購買手機、手表、衣服、項鍊、鞋子及戒指等物後,會返還刷卡費用後,卻避不見面,共詐騙得11萬餘元,女子報警法辦、起訴。法官審酌顏男正值青壯之年,不循正途獲取財物,竟為滿足一己之私利,利用女子對他信任而先後詐取財物、利益,被告後未能積極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本不宜輕縱,念在他犯後坦承犯行,判處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顏姓男子向被害女子謊稱自己是香港知名大飯店小開,佯稱可幫她養刷卡額度,購買手機、手表、衣服、項鍊及戒指等物後,會返還刷卡費用卻避不見面,詐騙得11萬餘元,橋地頭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顏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圖為橋頭地院外觀。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