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貸非「他」不可 單親媽被迫觸法

竹東鎮張姓婦人的丈夫十五年前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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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力撫育雙胞胎兒子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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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考取國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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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辦就學貸款須父母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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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婦報案丈夫「失蹤」才得以申辦。張婦丈夫訴請離婚判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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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戶政所辦新身分證得知成了「失蹤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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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前妻涉嫌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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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由檢警偵辦。張婦警詢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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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兒子無法順利就讀,才會在申辦學貸最後一天「出此下策」,當時不知道丈夫人在何處。兩個兒子則在一旁安慰,「我們永遠會陪在妳身邊」。據了解,五十歲的張婦在工研院工作,丈夫十五年前赴大陸工作,一路當到高階主管,但對家庭不聞不問,只能靠她賺錢拉拔雙胞胎兒子長大。張婦兒子去年雙雙考上國立大學,她拿出積蓄繳學費和其他開銷,但今年初新學期已無能力支付,決定讓兒子申請就學貸款,卻因缺少「雙親」簽名被打回票。張婦說,過去十多年和前夫維持有名無實的婚姻關係,去年九月收到前夫寄來離婚協議書,雙方當時撕破臉,無法協議離婚。今年二月註冊在即,為解決「雙親」簽名問題,才在律師建議下,二月五日向警方通報丈夫失蹤,再以協尋文件佐證,順利辦就學貸款,讓孩子得以繼續求學。兩人的離婚官司,法院在二月底判准。前夫申辦新身分證時,發現竟被列為失蹤人口,怒告前妻偽造文書罪。張婦上月由兒子陪同到竹東警分局二重埔派出所製作筆錄,哽咽訴說多年心酸,但提到「缺席的父親」,又要兒子「不要自卑」、「心中不要有恨」。張婦供稱,「我們真的只有他一支電話號碼,當時根本不知道他人在何處」。法院判離後,她以為法院和警方資訊相通,才未撤銷協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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