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果王公司得知向昱伸食品購買的起雲劑含有毒塑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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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添加在濃縮果汁中出售;高等法院昨天依詐欺未遂罪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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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老闆陳阿和及會計林美惠各1年2月及9個月徒刑;金果王及金吉王2公司各罰金38萬元。
士林地院原判決2人各1年4月、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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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公司各處罰金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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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金果王賠錢給馬來西亞業者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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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刑度稍微減輕。
檢方起訴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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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阿和在士林經營金果王等公司製造和販賣濃縮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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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起向新北市昱伸香料食品購買食品添加物起雲劑。去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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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驗出昱伸的起雲劑含有毒塑化劑,19日昱伸老闆打電話告知陳阿和「起雲劑有問題,不要用。」 陳阿和仍繼續使用製作濃縮果汁,供貨給國內外各1家食品業者。
檢方引用下毒毒害非特定人的「千面人條款」起訴,並對陳阿和等人求處重刑和高額罰金,但一、二審法院認為只構成詐欺未遂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