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8歲青春年華 少女被父母囚3年

桃園市19歲少女長期遭生母、繼父囚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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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少女生母、繼父求處重刑。 記者曾增勳/攝影 分享 facebook 涉使人為奴隷 生母繼父起訴桃園市十九歲女子被生母與繼父獨自囚禁在透天厝二樓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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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將父母提供的零食飲品用吊籃垂下樓賣給鄰居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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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買得二手手機求援才獲救。桃園地檢署昨天依私行拘禁、妨害幼童發育、使人為奴隸等罪嫌起訴她生母與繼父。 檢方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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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生母余姓婦人(卅七歲)與繼父張姓男子(四十二歲)理應保護照顧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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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只認為不服管教就私自囚禁長達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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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不良飲食、醫療及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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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身心健全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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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在奴隸不自由地位,戕害身心發展且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建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關透天庴二樓 上下樓梯均加鎖據了解,余婦與張均承認將女子反鎖在住處二樓,住處一、二樓及二、三樓樓梯間都設門並上鎖,女子沒鑰匙是無法出門,不過余婦否認囚禁女兒,辯稱女兒四年前亂交男友又不服管教才被他們關在屋內,沒有限制自由與行動,只限制她亂跑與男生交往,她不認為是囚禁。檢方起訴指出,余姓婦人離異後帶著女兒與張姓男子再婚,二○一五年九月一日,他們將當時僅十五歲的女兒獨自關在楊梅區一間三樓透天厝的二樓,二樓設有廚房、冰箱,張每隔一、兩周帶食物與生活用品探視,少女僅能在二樓生活與活動,對外窗全以膠帶貼住,避免囚禁事件曝光。與鄰童交易 用隔壁網路求援少女連絡管道被阻,她想到以吊籃與外界接觸。她將父母提供的零食、飲品用吊籃垂下樓,賣給鄰居小朋友,花了一段時間籌得五、六百元後,再透過小朋友買得鄰居的二手手機,她最後利用鄰居的無線網路上網,再透過網友報警。在廿坪空間 獨過十八歲生日去年十月廿五日,警方會同社會局社工、里長救出被害人,一查發現被害人被囚禁了三年多,在廿幾坪的屋內度過青春歲月與十八歲生日。里長說,曾聽過好像有個小妹妹被關在二樓,想不到是真的。桃園市政府家暴防治中心調查發現,被害人擔心被母親責罵、毆打,才長期遭家暴囚禁而不敢對外求援,評估後已將被害人安置庇護。據悉,被害人重獲自由後,雖然對談沒有異狀,但說話後會有抬頭看天空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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