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日投資研討會/夏普經驗 有助收購日企

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外國法合夥人孫櫻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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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企對被外資收購多存有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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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鴻海收購夏普後僅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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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收即從赤字回復到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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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也從東京證交所二部市場回到一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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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其他外資,日企對台企抗拒較低,有利台企投資日本。孫櫻倩強調,當初鴻海出資夏普案,可感受到日方對於將被外資收購心理上的挫敗與不安,但現在情勢已經改變。「對日投資之議題與展望」研討會第二場,由西村朝日合夥人內間裕報告「收購日本上市公司部分股份暨收購日本公司特定營業之手法與其留意點」,並由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曾更瑩與談。內間裕表示,收購日本上市公司部分股份時,因取得股份比率不同10%~33%、34%、34%~49%、51%以上,適用不同場合,相對較多的是取得10%~33%或取得34%。取得10%~33%,在進行一定程度資本業務合作時,取得這比率的情形相對較多。 取得34%,資本業務合作且擁有公司法上股東會特別決議的否決權的場合。這個場合買方多數會希望可以指派一人或兩人即取得一定席次的取締役或監查役等而對公司經營擁有一定影響力。取得34%~49%,對公司經營擁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力,成為最大股東的可能性也高;取得51%以上則取得公司的控制權,如鴻海對夏普出資取得66%股份。日本上市公司的收購手法包含:場外一對一交易、設有收購數量上限的公開收購、私募方式增資發行新股、場外一對一加私募。對照台灣的收購手法,曾更瑩說,依序是:特定對象的交易如鉅額轉讓、公開收購、私募發行新股、私募+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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