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一兵搞大少女肚子偷墮胎 結果僅醫師要坐牢

服役於海巡署南部地區的蕭姓一兵3年前涉嫌讓女高一生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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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帶去高市一間婦產科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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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審理時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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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賠償少女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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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緩刑3年確定;但涉嫌幫忙非法墮胎的陳姓醫師則因有類似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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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依意圖營利加工墮胎罪判11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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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仍判11月,可上訴。判決指出,蕭姓男子(22歲)2016年5月間為海巡署南部單位的陸軍一兵,用臉書認識僅高一的少女,兩人交往後同年8、9月間,他就帶少女回家發生性行為共3次,但少女懷孕後也怕父母知情,蕭便帶她去墮胎,陳姓醫師發現她懷孕7、8周,開立RU486藥1顆及子宮收縮劑3顆,讓少女服用成功墮胎,收取2600元費用。 2016年11月2、4日蕭姓男子又帶少女回診兩次,陳姓醫師各收200元費用,但同月7日少女與學校輔導老師晤談說出懷孕及墮胎的事,校方通報後,警方循線查獲此事。不過陳姓醫師偵訊時認罪,一審審理時翻供,辯稱當時檢查沒聽到胎兒心跳,以超音波掃描後診斷為死胎,所以開立藥物是要幫助排出死胎;少女卻證稱「因年紀太小而墮胎,內心仍有些許念頭想留下胎兒,會捨不得胎兒」,合議庭遂認為如果陳告知這是死胎,少女應不會感到不捨,且陳也沒留下相關病例或開藥記錄,認定陳非法協助墮胎,判11月徒刑。陳姓醫師二審時雖提出當時診斷的超音波報告,合議庭指出應為事後為脫罪才製作,不予採信,刑度仍與一審相同。蕭姓男子則以100萬元與少女家屬和解,合議庭認為他犯案時僅19歲,年輕識淺、思慮不周,用錯誤的方式處理懷孕,應得到教訓不會再犯,一審判1年4月、宣告緩刑3年,蕭未上訴確定。蕭姓一兵3年前讓高中少女懷孕,偷偷帶去墮胎,事後賠100萬元和解,橋頭地院宣告緩刑3年,但涉非法墮胎的陳姓醫師,一、二審皆判11月徒刑,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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