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展館案 余政憲緩刑定讞

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被控在南港展覽館標案中洩漏評審委員名單圖利力拓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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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官認定沒有獲取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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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圖利罪判刑二年、褫奪公權四年、緩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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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向公益團體提供一百廿小時義務勞務及支付公庫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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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昨天駁回檢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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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定讞。
同案被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收賄九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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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七月判刑九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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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因本案與龍潭收賄案,合併執行刑期十九年二月。
此外,本案被告中擔任評審的北科大前副教授王隆昌、成大前教授江哲銘等六人,因收受賄賂,先前分別被最高法院判刑七年至八年不等,亦已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酌余政憲是被動聽命於吳淑珍,未獲取利益也坦承犯行,判他有罪但給予緩刑。檢方不服而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余政憲昨天發表聲明,感謝法院考量他在南港案中並未獲取任何利益,給予緩刑,未來將繼續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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