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摔死童案 被告一審判死

備受關注的北京市「大興摔童案」今天上午10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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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故意殺人罪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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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處被告韓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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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新京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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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韓磊將女童高舉過頭頂摔在地上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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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死刑;認定事發後將韓磊帶離現場的李明構成窩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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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專利核准條件

,結合前罪未執行完部分,決定執行五年有期徒刑。

人民網報導,此前,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於8月20日以故意殺人罪對韓磊依法提起公訴,以涉嫌窩藏罪對駕車幫助韓磊逃離作案現場的李明依法提起公訴。

9月16日上午,市一中院公開審理此案,檢方指控,韓磊於2013年7月23日20時許乘坐被告人李明駕駛的轎車,在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廡殿路西側公共交通車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車問題與李某發生爭執,韓磊對李進行毆打,後將李之女孫某某從嬰兒車內抓起舉過頭頂摔在地上。孫某某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檢方建議判處被告人韓磊死刑,被害人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273萬餘元。韓磊在庭審前接受檢方訊問時求檢察官「一定要判我死刑」。

此前,韓磊在接受檢方訊問時,面對檢察官哭訴稱:「造成孩子這種慘劇,雖然是突發的事件,是很多原因綜合在一起,但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這二十多天每天特別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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