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辯稱「只是不小心闖紅燈」 討拍反被狠打臉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上個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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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11時許在三重區高速開車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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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得路人急忙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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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目擊追捕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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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開單逕行舉發「危險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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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他近日自己把罰單貼上網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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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只是「不小心闖紅燈」,反而被其他網友狠轟打臉罵到狗血淋頭。陳男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文,意指警察故意找麻煩,聲稱「‎現在警察眼睛都那麼厲害的嗎?用眼睛就能知道人家開車的時速?不小心闖紅燈就能叫危險駕車?也太荒唐了吧…」 他的發文連社團小編都看不下去,有人猛虧「這警察聰明,直接開你危險駕駛,6千到2萬4跑不掉,還要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和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再犯就直接沒收車輛!比只開你闖紅燈罰2700要來的痛」。網友更是狠狠轟臉「高速行駛又闖紅燈不叫危險駕駛,難道要叫安全駕駛?」「是男人就去把罰單繳一繳」、「你要是不服就去申訴呀!」「不小心闖紅燈?那就小心點不要闖呀!」員警還在罰單加上備註「市區內目測時速至少80公里,重踩油門高速行駛、闖紅燈,完全不把其他用路安全放眼裡」,則被網友頻頻稱許。三重警分局說明,當天重陽派出所警員郭世顯巡邏經三重區自強路與福隆路口,目睹陳男重踩油門高速行駛,嚇得斑馬線上行人慌張閃避,員警騎機車追去,又看到他闖紅燈,最後因車速太快,機車追不上,返回派出所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1項1款高速危險駕駛逕行舉發。 分享 facebook 陳男駕車重踩油門高速行駛,嚇得斑馬線上行人慌張閃避。記者林昭彰/翻攝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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