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利用人頭不實核銷助理費,游錫堃:只要透明公開 支持服貿,被認定是歷史共業,日機械訂單減幅歷來最大,只是類似的觸法情節,清大流浪狗遭撞癱 現在能站起來了!,因不同的檢察官、不同的法官,而有不同的結果。有人很幸運,直接不起訴,同樣被認定是偽造文書的人,有人緩起訴,有人被起訴,幸好判刑後易科罰金;最不幸的人被依貪汙罪起訴,結局竟也不同,有人被改用偽造文書輕判,有人遭重判入獄,還褫奪公權,不得再從政。用人頭核銷助理費是「公開的秘密」,已存在多年,涉案民意代表從立委到鄉鎮市民代表,涵蓋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台聯、無黨籍,才會被認定是歷史共業,也因法律見解不同,最後的結局也不同。 立委涉及詐領助理費案,是前立委李慶華。他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500多萬元,檢察官依貪汙及偽造文書罪起訴,去年11月新北地方法院兩度開庭,他未到案,已被通緝。已判刑確定,付出最慘痛代價的助理費案,是台中市前議員黃秀珠被控在擔任台中縣議員期間,以人頭核銷助理費共73萬元,一審判刑12年8個月,最高法院合議庭還批評她詐取國家財物,有違選民託付,但因符合2007年的減刑條例,減為8年、褫奪公權4年確定,並入獄服刑。曾鬧家暴、緋聞上新聞版面的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去年被控在擔任議員期間,利用親友名義詐領助理費12萬多元;金額不多,但被依貪汙罪起訴,今年3月間,台北地方法院判刑7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另涉偽造文罪,判刑5個月;此案上訴二審中。另外,宜蘭議員陳傑麟也被控用太太的侄子、阿姨當人頭核銷助理費,案發後雖繳回被認定的「犯罪所得」342萬元,今年4月間,一審法官仍依貪汙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4年。去年連任的陳傑麟上訴中。最轟動的助理費案是高雄市議員,有3名前後任國民黨、民進黨議長,和17名前任、現任議員被查出利用人頭核銷助理費案,檢察官認為議員雇用助理是入不敷出,又因助理流動性高,才會以固定人頭申報,未中飽私囊而認定屬偽造文書罪;起訴後,法院輕判2個月到1年10個月不等刑期,全部易科罰金確定。類似的犯罪情節,因不同的檢察官和法官而有不同的法律見解,有人從寬認定,有人一棒打死。更值得省思的是,坦承不實核銷助理費的人,雖然獲得緩起訴,付出的緩起訴處分金,竟比不承認犯罪,最後被輕判並易科罰金的人「失血」更多。像彰化縣議員楊福建、洪和炉被檢察官認定只是偽造文書,獲得緩起訴,但都要支付20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給公;歐楊蓁珠被依貪汙罪起訴,但法官改用偽造文書罪判刑,一罪一罰應執行有期徒刑9個月,易罰金27萬元。其他縣市也一樣,有議員被依貪汙罪判刑確定並入獄,有人獲得緩刑,難怪有人說「上法院,就看自己有沒有燒好香」。彰化地檢署不同的檢察官對對議員助理費,也有不同的法律見解。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