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逾20萬主管 納責任制

勞動部預訂下周二(8日)預告月薪資20萬元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適用責任制,

優良網路公司

,所有行業都適用。預告期為十天。據了解,

台北泡殼

,各部會對此已有共識,

獎盃

,最快1月下旬就可以實施,

台中新娘禮車

,預估有3,

大甲美甲教學

,000位主管適用責任制。勞動部將在預告期間收集各界意見,

電商一條龍服務

,預告期結束後,

瓦斯桶 回收

,將報勞動部法規會審查後,

小學書桌

,就可正式公告實施。 勞動部官員表示,月薪20萬元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適用責任制,將可不必適用《勞基法》相關工時規定,並可免一例一休,責任制勞工的工時係由勞資雙方協商,但仍須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勞動部曾於去年底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議,討論國發會提案「一定薪資條件之監督管理人員」納入責任,國發會主張30人以上公司、且該公司從業人員薪資中位數二倍以上或薪資水準前15%以上,並為監督管理人員,得納入責任制。但因國內中小企業主管薪資不高,前15%就要因此納入責任制,並不合理,因此多數委員都反對。勞動部官員透露,會中歐洲商會代表提到,該會曾主張以月薪20萬元做為納入責任制門檻,多數委員也認為月薪20萬元可以被認定為高薪者;不過國發會當場未置可否。之後經過協商,國發會決定修正提案,改以絕對薪資來界定高薪者,因此提出月薪資20萬元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適用責任制,勞動部也認為有可行性,因此下周將直接預告,不必再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議討論。,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