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票券轉送他人 按實際費用列帳

營利事業為拓展業務或配合推展觀光活動發售商品票券,藍委:舉行「國是會議」是可行方案,如轉送他人使用,林政忠/破解北市三國演義三大迷思,建立良好公共關係,台灣人壽推出金龍旺人民幣變額年金,即具有招待客戶或當禮品餽贈等交際應酬性質,應以交際費列報。
財政部提醒營利事業,利用自身發售的商品票券,送予他人使用時,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按實際費用性質列報於相關科目,不可因已超過限額規定而轉列報於其他費用科目,以免遭剔除補稅並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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