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中央、地方、綠能 如何三贏?

圖為離岸風機。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彰化離岸風電開發籌設許可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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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府除了背負躉購電價過高、恐圖利開發商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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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不想扛責、刻意找縣府背書的意圖更是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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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縣府選後人事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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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縣長王惠美將燙手山芋還給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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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中央急得補破網。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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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要如何贏得面子也兼得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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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要拿出智慧,若只攻於政治算計,注定中央、彰化和綠能三輸。經濟部先前預告今年度風電躉購電價每度五點一元,較去年五點八元少了百分之十二點七,風電業者要趕在去年底前取得政府核發的籌設許可,才能適用去年費率,否則經營成本大增;但對國庫而言,卻能省下一千兩百億元公帑。 經濟部能源局嗅出王惠美上任後,可能對前朝魏明谷的離岸風電政策有異見,趕在王就職前一天即十二月廿四日發文給彰化縣府,徵詢是否核發複審同意函給風電業者,如果同意,經濟部即可核發許可證給業者,適用五點八元躉購費率。其實,魏明谷早在去年下半年就核發離岸風電開發複審同意書給能源局,只是在但書中要求業者必須回饋及照顧漁民利益等條款。為確保王惠美認帳,將來不致在建照核發等過程橫生枝節,中央才趕在魏明谷卸任前一天趕著發文。縣府官員指出,中央本可依權責和縣府給的同意書核發業者籌設許可,卻「自找麻煩」,發公文請縣府「確認」,擺明要將球踢給地方。新縣府團隊決定打蛇隨棍上,廿八日回函中央未勾選「同意」或「不同意」,要中央本於權責准駁。儘管風電業者聯名呼籲彰化縣政府放行,但新縣府所持理由充分,例如風電業者的計畫來得晚、回饋等內容空泛等,中央在縣長交接前一天才發文,也來不及作業。彰縣府抓住中央卸責的心態和省下一千兩百億公帑的民氣,暫不核發同意書,贏得社會掌聲,但接下來該如何解開僵局?對王惠美來說,漁民權益、地方回饋須寸土不讓,而發展風電若真能帶動地方稅收、增加就業,也不能隨便把這隻肥鵝掐死,進退之間如何拿捏,考驗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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