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沒確定力?資深檢察官批匪夷所思

司改國是會議第三組今天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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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沒有確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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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再議要委任律師。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強調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有確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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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於保護被告不受二次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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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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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痛批司改決議「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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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沒錢請律師的被害人,豈不活該倒楣。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表示,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有確定效力,不單是檢察官的定位問題,更重要的是在保護被告不受二次偵查,不受司法的迫害。既然沒有確定力,就表示檢察官隨時都可以翻案起訴,讓被告在追訴權時效(最長30年)完成之前都擔心害怕,不知何時會被翻舊帳。李慶義指出,此次司改國是會議竟作出如此侵害被告人權的決議,目的何在? 讓人匪夷所思。此外,聲請再議須委任律師,以後無錢請律師的被害人,豈不活該倒楣。李慶義說,他在高檢任職10多年,並未覺得有律師代理的再議就較有理由。這個司改國是會議,鬧到現在,只是各利益團體在各取所需。他說,執政的當權者想要更進一步控制司法,所以想要把檢察官當行政官,終審法院法官要政治任命。而以律師為主的團體,則一再想要增加律師的業務,讓以後的法院,有理無錢的人莫進來。李慶義強調,照這樣下去,以後的司法,恐怕不是在為政治服務,就是在為財團服務。司改國是會議第三組決議,以後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沒有確定力,聲請再議要委任律師,主任檢察官李慶義痛批匪夷所思。記者白錫鏗/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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