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代金融基金會:小額匯兌 應適度開放給非銀行辦理

由前行政院長陳冲擔任董事長的新世代金融基金會對「匯款改革」提出兩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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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依金融科技創新條例(監理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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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等待實驗期間一年至三年才進行研究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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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似乎稍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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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可考慮針對社會特定需求立即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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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小額匯兌適度開放給非銀行辦理;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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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放非金融業辦理匯兌業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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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應一併納入防制洗錢適用行業。該基金會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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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科技通訊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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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保管資金時間極短,匯款人已得迅速確認受款人是否已收到款項,除因匯款履約風險因短時結清而降低外,不致產生商業風險及道德風險,並無累積擴大損害的能力,因此,主管機關可考慮針對社會特定需求,立即修法(銀行法或電子支付機構條例),將匯兌(或小額匯兌),適度開放給非銀行辦理。 金管會日前表示,監理沙盒審議會通過二案,有關外籍移工跨境匯款的實驗案,通路限於超商或虛擬帳戶匯款,但都僅准匯出、不許匯入。金管會指出,若外籍移工跨境匯款的實驗結果沒有問題,會考慮發放「有限執照」,亦即科技業者若單獨要進金融領域,可以給予有限證照,以及該實驗案主要就是在驗證是否有洗錢防制的風險。該基金會認為,政府在推動Fintech時,主管機關應注意維持主動修法的動能及政策形成效率,較增加進入監理沙盒案件數的績效來得重要。另外,許多用常識想像,屬高風險的行業,例如鑽石、藝品或超跑買賣等,政府並未列入洗錢防制,政府應根據現況,重新檢視修正國家風險評估報告與非金融事業適用洗錢防制法的行業。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先前指出,小額匯兌符合平民金融以及普惠金融的需求,不少國際組織或先進國家已轉而從寬監理,以利微型金融、偏鄉發展,也可扶植金融科技的成長。例如世界銀行於2007年的「國際匯款通則」;歐盟也於2009年發布「支付服務業指令」(Payment Service Directive)(2016年更新為PSD2),容許非銀行付款機構擔任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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