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車場將強制按比率設孕婦專用停車位。圖為北市孕婦優先停車位。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公共停車場將強制按比率設置孕婦專用停車位了。交通部昨天預告「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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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公共停車場應針對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設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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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下月上路;民眾若違規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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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罰一千兩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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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會有一年宣導期。交通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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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育兒環境不夠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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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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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的設置數量少且分布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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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家長與孩童外出時常遭遇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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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卅三條規定,要求特定場域的停車場設置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根據草案,汽車停車位滿廿五個、未滿一百個的公共停車場,至少應設置一個提供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的車位;汽車停車位一百個以上、未滿一百五十個者,至少設置兩個;汽車停車位一百五十個以上、未滿兩百個者,至少設置三個。以此類推,也就是要保留至少約百分之二的停車位。未來包括公營事業、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站、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病房的醫院、觀光遊樂園區、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的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等,都要強制提供專用車位。民眾若違規占用,可依停車場法處六百元至一千兩百元罰鍰,並可逕行移置違規車輛,緩衝期間由主管機關加強宣導;業者如果沒有未設置,可依兒童及青少年權益保障法罰一萬到五萬元罰鍰。現代婦女基金會政策部主任林美薰說,這是友善親子的措施,但百分之二的計算基礎為何?遊樂園或觀光區等孩童多的地方會否不足,是否因地制宜?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也說,這是好事,但建議讓育有十二歲以下兒童者也納入。有開車族則說,絕對贊成友善措施,但在整體停車位未增加情況,恐也會讓一般車位更難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