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還沒判… 中市罕見搶發食安檢舉獎金

台中市長林佳龍(左)昨頒發吹哨者獎金三百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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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力勤過期肉品檢舉人。 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台中市長林佳龍昨頒發合計九一○萬元的食安檢舉獎金給雄勳過期食材、力勤過期肉品的兩名檢舉人;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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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一罪不兩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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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單位開罰後若刑事判決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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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時市府的罰款得上繳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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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得自掏腰包給獎金。這兩案未經法院判決,台中市突破慣例搶發獎金引起議論。台中市衛生局強調,去年偵辦雄勳案曾請教過法律意見,建議在一審判決後再發獎金,但食安問題連環爆,很需要良心員工提供線索,決定只要查證屬實、罰單送達後就頒發獎金。台中市法制局長陳朝建說,依據行政罰法刑罰吸收行政罰」規定,確實可能產生「地方付檢舉獎金,實收進中央口袋」的現象,將再研究處理實務執行的難題。力勤農產涉嫌將過期肉品剪標販售,台中市衛生局四月底稽查,開罰一二○○萬元,但檢察官還未起訴。本案檢舉人是力勤員工,依法可獲吹哨者獎金三五○萬元,加上罰款七成檢舉獎金,總額為一一九○萬元。雄勳公司涉嫌將過期食材賣給食品大廠加工出售,台中市衛生局去年五月稽查,開罰三百萬元,檢察官今年元月起訴。本案檢舉人也是雄勳員工,除吹哨者獎金三五○萬元,還有二一○萬元的檢舉獎金。力勤檢舉人昨天現身領獎。他先獲得吹哨獎金,至於檢舉獎金則要等力勤繳款後才會拿到。另名檢舉人低調不露臉,共領到五六○萬元。台中市搶在法院判決前頒發獎金,國民黨議員就在議會質疑,趕著發出獎金莫非另有動機?衛生局長呂宗學說,只要能激勵檢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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