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累虧未彌補企業 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有累積虧損但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

專利註冊

,依法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財政部表示,

高雄光纖上網

,所稱累積虧損,

台中美胸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26條規定,

台中紋繡教學

,包括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

西屯改唇

,未分配盈餘或累積虧損。帳上無累積虧損者,

西屯男士霧眉

,其捐贈政治獻金才可以抵稅。
財政部舉例,

辟邪擋煞

,甲公司捐贈前一年度(即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帳上有法定盈餘公積800萬元、特別盈餘公積150萬元、累積虧損700萬元,

專業關鍵字行銷

,即可認定甲公司帳上並無累積虧損(即800萬元+150萬元-700萬元=250萬元)。
因此,

商標檢索

,甲公司得依規定捐贈政治獻金,但相關捐贈費用,仍以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