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假牙未查覺罹舌癌 牙醫被訴

謝姓女牙醫因未及時處置患者口腔潰爛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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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謝姓資深女牙醫幫廖姓婦人做假牙時,

富岡漁港接送

,見患者口腔潰爛遲未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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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安排轉診;廖婦後來到醫院檢查發現罹患舌癌,

網站曝光

,控告牙醫失職。彰化地檢署認定,

霧眉做好不結痂

,女牙醫發現廖婦口腔潰爛到進一步處置,

高雄第四台

,時間超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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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違一般醫療常規而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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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起訴指出,謝姓牙醫師(五十八歲)二○一五年十一月開始幫廖婦擬定製作假牙計畫,隔年七月,女牙醫發現廖婦左側舌頭下緣部位潰瘍,以優碘局部塗敷,接下來三個月廖婦就診十二次,只有齲齒填補、洗牙及固定假牙,病歷上沒紀錄有接受舌頭潰爛的相關處置。 同年十一月,廖婦告訴謝女舌頭不適,謝女再次擦藥並建議她找口腔顎面外專科醫師診治,後來廖婦看診仍表示舌頭疼痛,女牙醫調整假牙或建議她暫時不要配戴活動假牙,直到二○一七年一月才將廖婦轉診到醫院。廖婦向轉診後的醫師表示,舌頭潰瘍疼痛超過一年,體重因此減輕二十公斤;事後接受手術切除,病理切片確診為舌癌第四期。女牙醫指出,起初幫廖婦擦藥後未再發現潰爛,認為已好轉才未進一步安排轉診,但檢察官根據醫審會鑑定結果認為,廖婦左側舌頭下緣部位潰瘍是裝假牙後的相同部位,裝假牙雖不是導致舌癌的起始因子,但卻是舌部惡性腫瘤的促進因子;廖婦看診二十多次,女牙醫只有一次建議轉診,從發現潰瘍到處置時間超過半年,導致廖婦罹患舌癌第四期,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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