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銘漢夫妻遇害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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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王文孝遭判死刑並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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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時同列被告的莊林勳、劉秉郎和蘇建和因檢察總長提起3次非常上訴及死刑判決再審後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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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屬至今沒獲得任何補償。不過當時的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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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仍在高等法院民事庭進行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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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律師認為凶刀未送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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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刀子已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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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可能找出一絲的生物跡證,聲請高院鑑定凶刀;被上訴人律師則認對鑑定方法有疑,雙方今在法庭上交鋒。這把凶刀目前在士林地檢署贓物庫,腐蝕嚴重。高院今傳刑事局技士吳昆典作鑑定人,請他就3月13日刑事局回函「能驗出DNA的機率極低」說明。法官也擔心一旦送驗將破壞凶刀現狀,在雙方對鑑定都有意見前,諭知候核辦。吳銘漢胞兄吳唐接說,至今沒獲得加害人一毛賠償,但吳家人當初擔保執行的24萬元卻被國庫沒入,對被害人相當不合理。吳銘漢的母親吳唐糖2012年過世,由吳銘漢的兒子吳東諺等7人承受訴訟,對莊林勳3人及他們的父母共11人請求1054萬5471元損害賠償。士林地院2014年判本案唯一凶手王文孝的母親唐廖秀賠償吳家人共831萬多元,案件上訴高等法院。吳家律師吳振東表示,更三審前的判決多次認定蘇建和等人涉案,但更三審宣判後,因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不能再上訴,判決確定。而這把矚目案件的凶刀,以現在的角度來看,曾匪夷所思地遭清洗、用膠帶纏繞、遭軍方埋在土裡,他認為要在凶刀上驗出DNA等生物跡證難度非常高,但「不能放棄希望」。吳家律師律師張庭禎表示,蘇建和等人的律師一直以「當事人是無辜的、他們不在場」等理由嚴拒鑑定凶刀,並懷疑這把刀不是凶刀,但這把菜刀從來沒被鑑定過,吳家人主張鑑定,就是想還原真相。張說,本案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就應賠償,詎料拖延至今,蘇建和、莊林勳與劉秉郎3人共獲1584萬元刑事補償金,對比之下,被害家屬卻無法受償。張舉美國辛普森案為例,指刑事判決中,因許多證據被排除,辛普森無罪開釋,但民事部分仍判賠,吳家人仍不放棄。吳昆典表示,證物要驗出DNA,最好的保存狀態是在低溫、乾燥的環境之下,但這把菜刀已鏽蝕,土壤中有微生物,加上殘膠的破壞,都影響成功驗出DNA的機會。吳家律師石宜琳則詢問,刑事局是如何判定不適合檢驗?所謂能驗出DNA的機率極低,是否代表「可能驗出 DNA」?並質疑刑事局有沒有能力作鑑定。吳昆典說,初步只透過特殊光源檢視,並沒有用精密的科學儀器作鑑定,是否能驗出來是靠鑑定,在法院未囑咐前,不敢貿然啟封、以免破壞證物。被上訴人莊林勳等人的律師蘇孝倫則質疑,案發時並無防阻DNA受汙染的觀念,如果鑑定結果是「不排除特定對象」,這樣的鑑定結果並無意義,大家都以為國內的DNA技術很精密,但事實上並不是如此,有時候鑑定是「偽科學」,反而誤導辦案。另名律師羅婉婷也表示,若證物上的DNA-STR型別無法全部比出,殘缺的DNA能得出有意義的結果嗎?她擔憂有人會因DNA-STR比對不足而蒙冤案的案例重演。吳昆典回答,如果只有驗出一組DNA-STR型別,刑事局會下「無法檢出足資比對之DNA-STR型別」的結論。張庭禎主張,為求公平檢測,希望刑事局在鑑定時完整保護證物,再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檢驗,這把菜刀是吳家所有,應當發還,本次菜刀鑑定是血案的「最後一哩路」,他們願啟封菜刀,一切責任由上訴人負責,希望法院不要擔心證物遭破壞而不鑑定。吳唐接(中)和律師吳振東(左)、張庭禎討論案情。記者王宏舜/攝影 分享 facebook 吳銘漢夫妻遇害26年,家人卻未從加害人那兒獲得分毫賠償。圖中右為夫婦兒子吳東諺,左為阿嬤吳唐糖,吳唐糖2012年已歿。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