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商標審查時間
,聯發科發生工程師帶著價值上億的機密,
商標重複
,跳槽高通的事件。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聯發科魏姓工程師有意跳槽美商高通公司,
專利申請查詢
,拿聯發科新研發的雙相機技術等營業秘密向高通做簡報,
深邃眼線
,離職時東窗事發,
高雄第四台
,被控違反營業秘密法。魏審理時認罪,
機場接送
,台北地院昨天判處魏拘役五十日,
DIY手珠
,得易科罰金五萬元,
國內商標註冊
,緩刑二年,
港都
,向公庫繳四十萬元。聯發科法務處長郭思吟說,被洩漏的機密「價值應有上億元」,「我們會上訴」。辦過智財案的檢察官及律師都表示,本土科技業「帶槍投靠」的例子不算少,刑度判太輕,無法嚇阻相關犯罪發生,此外,大陸向台灣人才招手的「磁吸效應」正擴大中,法律若對本土科技業保護不周到,更會影響台灣產業的發展。 魏二○一○年進入聯發科,二○一五年轉多媒體研發部。二○一六年一月,聯發科競爭對手高通公司有意延攬他,魏聯繫並約好與高通三位美國總公司主管英文面試;為爭取機會,他將新的雙相機技術、晶片設計及相關演算法原始碼、手機軟體原始碼等檔案下載,存在筆電中。魏回家將下載的相關檔案編製成「自動對焦技術簡報檔」共一三四張投影片,事先傳給高通主管;二○一六年一月廿二日到高通面試時,再向高通總公司高層做簡報,順利獲得錄取。跳槽前,魏在聯發科辦理辭職手續,依規定接受稽核,被發現多次在聯發科的共用資料區異常、大量下載機密到公用桌機,再複製到外接硬碟,最後存入筆電;聯發科報案,魏被起訴。由於從他筆電查扣的資料近四百筆,法院開庭逐一確認有多少筆屬於機密,最後確認一百多筆智慧財產權屬於聯發科。開庭時,魏向法官認罪、請求緩刑,法官問聯發科律師團意願,律師表示要請示董事長蔡明介再回覆,後來告訴法官蔡認為「公司紀律要維持」、「不同意判緩刑」。台北地院指出,魏任職聯發科期間所掌握的職務內容,具有高度經濟價值,負有保密義務,但他於審理中數度想和解,雖未達成協議,不能完全歸責於他,判他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