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指控襲胸 胡德夫不起訴

歌手胡德夫被14歲少女指控在游泳池內對她熊抱襲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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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昨天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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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監視器未拍到案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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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員也無法證明胡有猥褻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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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嫌不足;性騷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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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已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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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處分不起訴。
少女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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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4日晚上,胡德夫在新北市「汐止綜合運動中心游泳館」游泳,故意用手推她,趁她重心不穩下沉,從後方環抱並襲胸。
「我不覺得有環抱她!」胡德夫否認犯行,辯稱游泳時發現少女沉入水裡,因此抓住她的手臂和背部,把她托出水面。少女向檢方說,曾告知胡「我可以自己游」,胡卻繼續抱住她的胸口,她感覺不舒服,雙方發生拉扯。
游泳池的林姓救生員證稱,胡用手推少女的背部且雙手抱住她,但不清楚抱哪個部位,環抱時間滿短暫。檢方查出泳池內僅一支監視器,拍到胡上下泳池畫面,沒有案發現場影像,罪嫌不足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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