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信號火炬傷人 2男非故意縱火不起訴

住新北市的兩名20歲黃姓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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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替女性友人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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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到宜蘭縣耕莘健康管理專校找宋姓男學生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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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爭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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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名黃姓男子丟出信號火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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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宋生及張姓教官輕微燒傷,宿舍地板燒黑。宜蘭檢方昨天偵結,因傷者撤回傷害告訴,且兩男非故意縱火,均不起訴。
不起訴書處分書指出,去年12月8日晚,兩名黃姓男子帶信號火炬,到耕莘專校宜蘭校區男生宿舍2樓交誼廳,與宋姓學生理論;張姓教官發現,趨前制止,請兩人離開,雙方拉扯。
1名黃姓男子拿出約20公分長的信號火炬,要丟擲宋姓學生,拉扯時,信號彈點著,在旁圍觀的廖姓學生左眼角燒傷,張姓教官左大腿也燒傷,交誼廳部分地板、安全門門板也被燒毀。
檢方指出,傷害部分,傷者已撤告;公共危險部分,被告丟信號火炬是要攻擊張姓教官及宋姓學生,並非有意縱火,且不致於延燒整個宿舍或其他區域,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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