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前女友毀容狠刺 判無期徒刑

屏東高樹校園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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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男子昨天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王姓男子不滿交往廿五天的邱姓前女友提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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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二月以假名約對方碰面後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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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砸頭臉毀容、持刀狠刺十五刀;屏東地方法院雖認定他預謀犯案、手段凶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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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未達處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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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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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判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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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四歲王姓男子前年底與廿二歲邱姓女子在網路認識;兩人交往廿五天後,邱女決定分手,並封鎖臉書帳號斷絕聯絡。王以假名申設臉書帳號騙過被害人,讓邱女再跟他聯絡。 去年二月八日晚上,王以一起去唱歌為由,以假名約被害人到屏東縣高樹鄉一所國小校園見面,邱女不疑有他而赴約,慘遭王先以童軍繩勒斃,再拿水泥磚頭猛砸頭臉部毀容,接著再以預藏的水果刀狠刺死者胸、腹部十五刀。王為誤導辦案,脫下邱女褲子故布疑陣,並取走財物丟棄;因王早在網路揚言對邱女不利,邱女遇害後,親友就懷疑王是凶手。警方隨後鎖定王追查,根據監視畫面、通聯紀錄,查出王涉有重嫌。王見東窗事發,第二天晚上向警方投案;員警出示邱女慘狀照片,王俯首認罪。他供稱,不甘被害人與他分手才起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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