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姊姊孩子致死 妹不起訴

高雄市周姓女子6月在楠梓區姊姊住處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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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照顧姊姊的孩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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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暫時離開房間到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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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姊姊的3歲女兒被翻落的電視機砸中頭部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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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不願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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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對周女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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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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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的母親臨時有事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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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託由和她住在一起的妹妹周姓女子(24歲)代為照顧,當時有數名幼童在二樓房間玩耍,周女暫時離開房間到1樓,把小孩交由周女未成年的15歲堂妹照顧。
周女離開後不久,被害女童爬上房間內放電視機的櫃子第二層抽屜,背對櫃子跳動,堂妹來不及阻止,櫃子即倒下,電視機翻落重壓女童身體不治,周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周女坦承疏於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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